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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暂行办法

时间:2007-11-07 作者:jwc 责任编辑:jwc 文章来源:教务处 点击:[]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专业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选拔一批在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方面成绩优秀的示范性课程,经学院研究,决定启动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 [2003]1号)和《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0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标

院级精品课程建设目标是,用五年建设时间,到2010年,实现如下建设目标:各系部均有精品课程;各专业均有精品课程。

二、申报方式

1、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为各专业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验课等。

(2)、申报课程必须在我院开设3年(含3年)以上。

(3)、具有三位以上主讲教师且课程负责人须具有讲师(含讲师)以上职称。

(4)、申报省级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须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职称。

2、申报范围

(1)、每个系(部)每次可以申报一门院级精品课程。

(2)、每个专业每次只能申报一门院级精品课程。

(3)、公共课部除所辖各专业可申报一门精品课程外,其它公共课程可单独申报。

3、申报评审步骤

(1)、以教研室或课程组为单位组织申报。

(2)、所在系(部)评议推荐。

(3)、学校评审。

4、申报材料

(1)、立项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

(2)、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等书面和电子文本。

(3)、主讲教师每人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4)、其它支撑材料。

5、申报时间和受理机构

(1)、精品课程自2006年起,每年申报评审一次。2006年申报时间为10月1日前,从2007年起,申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31日,系部评审时间为每年41日—415日,学院评审时间为每年的416日—430日。

(2)、精品课程申报受理机构为教务处。

三、评审方式

1、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精品课程的评审、检查、验收。

2、评审过程分为四个阶段,即:资格审查、教学效果评价(系部举证、审看录像、网上学生评价)、教学资源评审和网上公示(公示资料包括立项申请书、支撑材料、上网资源、系部举证、教学录像、网上学生评价意见、)。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学院即同意该门课程作为“院级精品课程”建设。

3、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启动一年进行中期检查,对未达中期建设目标的,取消立项,收回启动资金。

4、建设期满后课程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申请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授予“院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

四、经费及待遇

1、学院对院级精品课程提供每门6000元经费支持。支持经费包括建设补助费和维护升级费。

2、学院对于同意作为“院级精品课程”建设的课程,项目启动时(与学院签订建设合同),每门拨付建设启动经费2000元,中期检查达标后拔付1000元,建设完成后拔付1000元,取得“精品课程”荣誉正常运行三年期间,拔付1000元(第一年300元,第二年300元,第三年400元)。建设经费用于学术交流,资料添置课件建设等。课程建设期为2年。

3、对于被评为“院级精品课程”的,视为院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给予相应奖励,奖金3000元。并授予“院级精品课程”的荣誉称号,“院级精品课程”的荣誉称号可享受3年。学院择优推荐“院级精品课程”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

4、对于“省级”精品课程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学院除按相关规定足额拔付配套资金外,每门另拨建设经费3000元和     5000元。

5、学院对于“院级精品课程”的主持人和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主讲老师在职称评定、学术交流、进修、评优评先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6、同一门课程若同时获得院、省、国家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学院按以获得最高荣誉的经费支持标准拨付专项建设经费。

五、运行管理

1、课程上网。由课程负责人和教务处保证精品课程在学院网站上的正常运行,维护和升级。

2、年度检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每年对精品课程检查一次。对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取消“院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停止执行有关政策。

六、知识产权

1、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凡申请精品课程的教师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其课程资源使用权自然授予学院。精品课程要按照规定上网并向学院免费开放。

2、主讲教师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六、其它

1、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

附:1、立项申请书

2、精品课程建设立项标准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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