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登记2007年度科研成果的通知[科研管理]
2007年度已接近尾声,请所有专兼职教师,参照我院网站公布的科研考核办法,持本人的“科研工作考核手册”将2007年度获得的各种科研成果证明(公开发表或获奖的论文、主编/参编的教材、已结题的纵横向课题、社会实践、各类讲座等)和其它各类教研科研工作证明的原件、复印件两份,务必于12月31日前交各系部登记认定(未兼课的行政人员直接交往科研处),再由系部统一交科研处审核,以便年度考核的正常进行及科研成果的统计和奖励。
科研处
200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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