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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科研信息]

时间:2007-12-11 作者:杨二 责任编辑:杨二 文章来源:科研处 点击:[]次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8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请你们按通知要求,抓紧进行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

一、申报原则

(一)落实《湖南省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原则。各类科技计划的申报必须紧密围绕《湖南省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7个重点领域、优先主题和7大科技工程建设目标和内容。

(二)突出省级目标的原则。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新型工业化先导战略,紧密围绕我省的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以解决制约产业发展壮大的关键共性技术瓶颈问题为重点,集成攻关,实现突破。

(三)突出自主创新的原则。把促进自主创新摆在科技计划的突出位置。突出原始创新,提高科技的持续创新能力。突出集成创新,以企业为主,鼓励产学研结合,重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需求问题,提高科技的支撑能力。

二、申报条件

对于各类科技计划承担单位以及首席专家的条件,请详见附件《2008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根据《2008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向推荐单位提出2008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

(二)推荐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审。推荐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的管理,原有推荐单位用户名和密码不变,新增推荐单位以书面形式(指定管理人员姓名、手机号、加盖公章)发传真至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索取用户名和密码;

(三)通过初审的项目,由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科技网(http://www.hnst.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如实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在项目数据成功上传后通过申报系统打印《项目申请书》。申报单位将项目材料提交相应的推荐单位,由各推荐单位统一报送项目材料。必须保证项目书面材料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

四、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包括部属高校、省直有关部门、国家级高新区、市州科技局。为加强推荐单位初审责任,本年度的项目申报继续采取推荐单位限额推荐的方式申报科技计划。根据近两年各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数与立项数的统计分析,同时,结合省级科技计划的目标定位,2008年各推荐单位限额推荐项目数如下:

推荐单位

重点项目限额

一般项目限额

市州科技局

其中:长、株、潭

10

20

40

50

省直有关部门

5

10

国家高新区

5

20

部属高校

20

80

指定院校和科研院所

湖南师范大学

8

20

湖南工业大学

5

20

长沙理工大学

5

20

湘潭大学

5

20

湖南农业大学

8

20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5

20

湖南中医药大学

5

20

南华大学

5

20

湖南科技大学

5

20

吉首大学

5

20

湖南省农科院

5

20

其他省属院校

1

10

2008年各推荐单位限额推荐软科学项目数如下:

推荐单位

软科学项目限额

部属高校

10

省属高校

6

市州科技局

4

省直有关部门

4

中央与省属科研机构

4

其他单位

2

 

五、申报渠道

(一)企业向所属地的市州科技局申报,在国家级高新区注册的,由国家级高新区申报;

(二)部属高校和指定高校直接由该校科技处申报;其他省属院校划由所在辖区科技局申报;

(三)中央在湘、省属科研院所由相应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六、申报要求

(一)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无效,对于没有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省科技厅一律不受理;

(二)申报材料包括《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其中,申报专项计划和重点项目需提交《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有申报材料一式2,全部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三)由各推荐单位的科技计划综合管理部门归口向受理中心报送,不单独受理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项目申报;

(四)不在科技计划项目指南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亦不得在各类科技计划之间重复申报;

(五)申报项目中主要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1项,正在实施或尚未结题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不得申报新上项目;

(六)实行限时申报。申报日期为200711262008120。之后不再受理申报工作。

(七)凡申报有专用申报表的项目,请在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选择相应的专用申报表填报。其他项目仍在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按原方法填报。

七、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0711262008120

项目集中受理时间为200712182008120,具体安排如下:

20071218:株洲、株洲高新技术开发区

1219:衡阳、岳阳

1220:益阳、张家界

1221:邵阳、常德

1224:湘潭、永州

1225:郴州、娄底

1226:怀化、湘西自治州

1227:长沙

1228: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

1229: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农业大学

1230:长沙理工大学、南华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工业大学

1231:湖南省农科院、吉首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

200814:中南大学

18:湖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19---11日:其他指定院校和科研院所

114---15日:省直部门

116---20日:受理中心项目汇总、分类、移交

注:上述单位如在1218日前能够准备好申报材料,可提前与受理中心预约受理。

地 址: 长沙市河西岳麓大道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

――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联系人: 科技厅计划处    张天教  07318988810

      受理咨询  钟海华  贺湘艳  07318988732

       系统咨询 李 华       07318988950

 

湖南省科技厅计划处

2007128

 

 

科研处注:请准备申报2008年省科技厅计划项目的教师,按通知要求于110之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交科研处。申报指南和申报书格式可上省科技厅网站(www.hnst.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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