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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4-08 作者:高职研究所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 点击:[]次 

各系部、处室:

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奖励工作已经开始,请老师们根据申报要求,积极准备。我院截止日期为4月21日,届时将进行院内评审,择优申报(我院2个指标)。

                                                       高职研究所

                                                      2014年4月7日

各市州教育局(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院校,厅委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我省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检阅 “十一五”以来我省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工作成就,进一步激发和鼓励广大教育理论与实践工作者从事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促进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我厅决定开展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评奖工作按照《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湘教发〔2013〕25号)实施。具体工作由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二、各市州的申报推荐工作由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教科院(所)负责组织;各高等院校的申报推荐工作由学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厅委直属各单位直接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三、本届评奖采取限额推荐申报的办法(见附件2),请各市州、各高校和厅委直属各单位严格按照教育科研成果奖评审的有关规定及限额指标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四、本届评奖实行网上申报,同时上报相关纸质材料(“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见附件4,“成果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见附件5;“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6)。

五、对拟评为一等奖的优秀成果须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办法”见附件3)。

六、本届评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周密安排,认真按照《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须知》(见附件1)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附件:1.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须知

2.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推荐指标

3.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答辩办法

4.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5.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及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

⑴优秀成果(著作类)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

⑵优秀成果(论文类)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

⑶优秀成果(研究咨询报告类)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

6.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4年3月11日

附件1

第三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奖申报须知

一、奖项设置

本届拟评选表彰奖励优秀成果180项,其中一等奖40项、二等奖60项、三等奖80项。对获奖成果,向主要研究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成果等级与教学成果奖同等对待;获奖情况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加薪的重要依据。

二、 参评成果类型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形式分三类:著作(公开出版,不包括论文集)、学术论文(公开发表,不包括收录在论文集里的论文)、研究咨询报告(包括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研究报告或实验报告等)。同一项成果只能以一种成果类型参评,不能兼报。

三、参评成果认定

1.成果内容认定

⑴凡属于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且已结题的课题(不含子课题)成果(无著作权纠纷)均可参评。在湘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且已结题的各类课题成果(无著作权纠纷),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⑵其他未列入全国和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但在促进教育理论发展、推动教育改革实践方面成绩显著且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无著作权纠纷),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并产生良好区域影响的教育科研成果,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⑶凡已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教育科研成果奖、优秀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科技进步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2.成果作者认定

⑴成果独著者在湖南工作;

⑵成果合作者中第一作者在湖南工作;

⑶以集体署名的成果,不得以个人名义参加评奖。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系列论文,以论文代表作参评。

⑷个人作为成果申报人,限申报一项;作为成果参研者,不得超过2项。

3.成果日期认定

⑴所有成果须为2006年5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教育科研成果;

⑵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成果,以版权页第一版日期为准;

⑶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成果,以该刊物出版日期为准;

⑷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为行政决策)的成果,以行政部门采纳时间为准。

四、申报具体要求

1.网上申报:

从2014年4月15日起至4月25日止。请严格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⑴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与省规划办联系,获取本单位账号和密码;

⑵登录湖南教育科学规划网(http://www.hnjykxgh.com)点击“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管理系统”,用本单位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并完善“申报单位信息”;

⑶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本单位人员申报;

⑷申报人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管理系统”进行个人注册,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后点击“保存”;

(5)个人注册信息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成果填报。

(6)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网上逐一审核所有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再集中提交,供网上评审。

注意:网上填报成果的相关材料包括:⑴成果类型材料(著作、论文、或研究咨询报告);⑵“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里的“匿名活页评审表”;⑶成果反响与证明材料等。要求全部采用PDF格式。

2.提交纸质材料(须与网上提交的信息相一致):

⑴成果申报评审书(1份);⑵申报材料中的著作原件(1份);论文(论文复印包括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研究咨询报告原件或复印件(1份);⑶成果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1份);⑷成果相关重要佐证材料(课题立项通知书、结题证书、成果应用证明等)原件或复印件(各1份);(5)申报汇总表(1份),同时请将汇总表电子稿(邮件主题标注“XXX单位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字样)发送邮箱353054153@qq.com。

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对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相关材料应精简,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封面复印后贴在纸袋外,每个项目不超过2袋。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汇总,于2014年4月26日至28日报送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11号 省教育厅西院7楼),逾期不再受理。省规划办不接受个人申报。

联系人:李小球、叶坤燚(710室,电话0731—84402925)。

附:通知原件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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