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光明康复行动”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工会:
“光明康复行动”自开展以来,帮扶了一大批患白内障等眼病的省直会员职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得到了广大职工的充分肯定。省直工会决定继续在省直单位开展“光明康复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凡工会关系在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的职工。
二、活动时间
2015年5月31日至2017年5月31日
三、治疗项目
白内障手术、胬肉切除手术、早期眼底病激光治疗、早期青光眼和白内障术后激光治疗。
四、合作医院
爱尔眼科集团医院。
五、费用说明
1、在白内障和胬肉手术中,初筛、术前检查、手术、手术耗材、晶体(白内障手术用,晶体采用美国博士伦)、术前术后用药(按患者所在地医保规定)、患者按规定天数的住院费(白内障手术住院天数为三天,胬肉手术住院天数为七天);眼底和青光眼等方面的专科检查及早期眼底病、早期青光眼、白内障术后激光治疗等费用,由省直工会和爱尔眼科集团负责。
2、患者自愿选择非指定晶体超额部分(白内障)及不在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所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标准等“三个”目录范围之内的费用由患者承担。
3、全身麻醉及心脏监护费用由患者承担。
4、超过指定住院天数(白内障手术三天,胬肉手术七天)以外的费用由患者承担。
5、陪同人员费用由患者承担。
六、工作流程
1、调查摸底。各单位工会要广泛宣传,认真摸底,使每一位患白内障和胬肉眼疾的职工知晓此项活动,使他们能得到及时的检查和治疗。
2、统一筛查。各单位工会将摸底情况于每月10前报省直单位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省直单位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将根据各单位报名情况统一安排筛查。
3、专项检查。筛查完毕后,各单位工会对疑似身患白内障、胬肉、早期眼底病、早期青光眼眼疾的职工进行登记,由省直单位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统一安排去爱尔眼科集团医院进行专项检查。
4、住院手术。对于需要住院手术的患者经术前检查结束后,各单位工会将符合手术指征的职工情况报省直单位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由爱尔眼科集团医院具体确定手术时间。
七、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工会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三贴近”工作思路,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落实。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调查摸底工作,使每一名患眼疾的职工都能得到及时治疗。
2、严格把关。各单位工会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接受手术治疗人员的资格审查,帮助符合条件的职工认真填写好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杜绝非活动对象参加治疗。爱尔眼科集团医院不接待自行前往的患者。
3、未尽事宜,请致电:88318247;联系人:甘霖。
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2015年6月10日